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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私奔案惊动慈禧:京剧名伶为何被判斩监候?

更新时间:2026-02-24 07:30  浏览量:1

>同治十二年十一月初一那个寒冷的夜晚,上海法租界的一间新房里,红烛高照,喜字贴满了门窗。

>二十八岁的京剧名伶杨月楼刚刚拜完天地,还没来得及掀开新娘的盖头,房门就被踹开了。

>冲进来的不是贺喜的宾客,而是上海县衙的差役,他们二话不说,把穿着喜服的杨月楼五花大绑,拖进了黑暗里。

>身后,十七岁的新娘韦阿宝哭喊着追出来,被一把推倒在地,她趴在地上,看着丈夫的背影消失在夜色中,不知道这一眼,竟是永别。

同治十一年(1872年)秋天,上海租界的金桂轩戏园里,锣鼓喧天。

台上演的是《梵王宫》,那个演武生的年轻人正翻着跟头,身段利落得让人挪不开眼。他叫杨月楼,这一年二十八岁,是北京三庆班的台柱子,因擅演猴戏被誉为“猴王”,更难得的是“玉立亭亭,艺兼文武”,走哪儿都是焦点。

在台下包厢里,坐着一个十七岁的少女,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台上。她叫韦阿宝,是广东香山籍茶商韦四海的女儿,从小跟着母亲在上海长大,她是个戏迷,最爱看杨月楼的戏,这天,她看得入了迷,戏散了还不肯走,央求乳母王氏去后台递了一张纸条。

纸条上写着:“愿侍巾栉。”——愿意嫁给你,后面还附着自己的生辰八字。

杨月楼拿着纸条愣了半天,他不是没遇到过女戏迷,可这么直白的,还是头一回。

几天后,韦阿宝又来了,这一次,她趁着散戏后人多,悄悄溜进了后台,杨月楼正在卸妆,一抬头,正撞上那双亮晶晶的眼睛。

“我叫韦阿宝。”她说,“我爹是广东茶商,在上海做生意,我喜欢你的戏,也喜欢你。”

杨月楼走南闯北三十年,什么场面没见过?可那一刻,他脸红了。

两人就这么认识了。

后来,韦阿宝隔三差五来看戏,看完戏就去后台找杨月楼说话,时间长了,戏园里的人都知道,韦家小姐看上了杨月楼。

韦阿宝的母亲知道后,悄悄派人去打听杨月楼的底细,回话说:人不错,有名气,也规矩。韦母点了点头,没说什么。

可韦阿宝的父亲韦四海不乐意,他在外地做生意,听说了这事,写信回来说:“唱戏的是下九流,咱们家丢不起这个人!”

可韦阿宝不管,她对杨月楼说:“我非你不嫁。”

杨月楼也动了真情,他托人去韦家提亲,韦四海连门都没让进。

同治十二年(1873年)十月,杨月楼的母亲从北京来到上海。老人家见了韦阿宝,喜欢得不得了,当即做主同意了这门亲事,韦母也愿意成全女儿,双方按规矩请了媒人,下了聘礼,换了婚书。

眼看好事将成,半路却杀出个程咬金——韦阿宝有个叔叔叫韦天亮,此人心术不正,以“良贱不婚”为由,坚决反对这门亲事。

按《大清会典》的规定,百姓分良贱:士农工商是“良民”,奴仆、乐户、戏子、衙役是“贱民”。杨月楼是戏子,属于贱籍,按律不能与良家女子通婚。

韦天亮闹着要去官府告状,韦母怕夜长梦多,与杨月楼商量,决定按上海民间旧俗“抢亲”——十一月初一那天,韦阿宝带着首饰细软出门,杨月楼在半路接应,两人在法租界成婚。

婚礼那天,新房里红烛高照,杨月楼看着盖着红盖头的新娘,心里说不出的欢喜,他拿起秤杆,正要挑开盖头——

门被踹开了。

冲进来的不是贺喜的宾客,而是上海县衙的差役和租界的巡捕。

原来韦天亮早盯上了他们,婚礼当天,他一纸诉状告到上海县衙,说杨月楼“拐盗”良家妇女。

杨月楼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就被五花大绑拖出了门,韦阿宝哭喊着追出来,被一把推倒在地,她趴在地上,看着丈夫消失在夜色中,不知道这一眼,竟是永别。

第二天,两人身穿喜服被押上公堂,沿途观者如堵,轰动全城。

上海知县叶廷眷,正好是广东香山人,他坐在堂上,一拍惊堂木,问杨月楼:“你可知罪?”

杨月楼跪在地上,膝盖磨得生疼,却挺直了脊梁:“大人,我与韦小姐有婚书、聘礼为证,双方母亲同意,何罪之有?”

叶廷眷又问韦阿宝:“你可是自愿?”

韦阿宝跪在旁边,哭得浑身发抖:“大人,民女自愿,并非被拐。”

“自愿?”叶廷眷冷笑一声,“你一个未出阁的姑娘,跟个戏子私奔,还说是自愿?稳婆验过,你已非处女,分明是早有奸情!”

韦阿宝愣住了,她不明白,新婚之夜被活生生拆散,怎么就成了“早有奸情”?

叶廷眷不给她辩白的机会,当即下令用刑。

杨月楼被按倒在地,粗木棍一下一下砸在胫骨上,一十、二十、三十……他疼得浑身发抖,牙齿咬得咯咯响,却死撑着不喊一声。

韦阿宝被拖到另一边,竹板一下一下抽在她脸上,十下、二十下、三十下……她的脸肿得变了形,血顺着嘴角往下流。

乳母王氏也被押上来,杖背二百,打得皮开肉绽。

杨月楼初时还咬牙喊冤,可一百五十棍下去,他的腿骨裂了,人也昏了过去,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招供”——承认与韦阿宝早有私情,串通乳母拐逃。

那供状上按着他的手印,可他根本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按的。

叶廷眷当场宣判:杨月楼奸拐良家妇女,依律斩监候;韦阿宝不守妇道,发回娘家严加管教。

杨月楼被押入大牢,韦阿宝被韦家的人拖了回去,两人隔着人群看了一眼,眼泪止不住地流。

他们以为,这辈子再也不会相见了。

案子判得快,报到也快,可谁也没想到,这件事很快在上海滩炸开了锅。

炸开锅的原因,是一份报纸——《申报》。

《申报》是英国人美查在上海创办的中文报纸,同治十一年(1872年)刚刚创刊,这案子一出来,《申报》的记者就盯上了。

先是发了一篇报道,详细讲述了杨月楼和韦阿宝的相识、相恋、私奔、被抓的经过,文章写得曲折动人,读者看得津津有味。

紧接着,又发了一篇评论,质疑县衙的判决,评论里说:“两情相悦,何罪之有?良贱之防,果当如此乎?”

这话说得直白:人家两情相悦,凭什么判刑?良贱不通婚,这条规矩合理吗?

评论一出,上海滩的读书人分成两派,一派骂杨月楼勾引良家,罪有应得;一派替杨月楼喊冤,说官府管得太宽。

争论越来越激烈,有人甚至写信到《申报》,质疑韦阿宝的嫡母是主谋——可事实上,韦母一直在为女儿奔走。

叶廷眷坐不住了,他写了一篇长文,在《申报》上为自己辩护,说自己是依法办案,绝无私心。

可《申报》又发了一篇反驳文章,说依法办案没错,可这法合不合理,值得商榷。

一来二去,杨月楼案成了全上海最热门的话题。

针对此案,《申报》前后发表了四十多篇报道和评论,这是中国近代史上,媒体第一次在重大案件中发挥了如此大的作用。

案子闹大了,上海道台坐不住了,他把案子提到道台衙门复审。

复审的时候,韦阿宝的母亲一直在为女儿奔走,她跪在堂前,哭着说杨月楼是明媒正娶,绝不是拐盗。

可韦阿宝的父亲韦四海从外地回来后,却做出了一个让人寒心的决定。

韦四海做生意赚了钱,捐过官,自认为是有头有脸的体面人,他听说女儿嫁了戏子,觉得丢尽了脸面,不但不认这门亲事,还公开声明与女儿断绝关系。

更可悲的是,韦母因担忧女儿的命运,在案发后不久就郁郁而终。

韦四海的态度,让案子彻底失去了翻案的可能。

叶廷眷重判杨月楼,以“拐盗”罪定案——这比单纯的“良贱为婚”要重得多,按《大清律例》,拐盗罪可判流三千里。

杨月楼不服,案件被送到松江府复审,据说叶廷眷打通了所有关节,复审结果依然是维持原判。

杨月楼被判处流放四千里,到黑龙江服刑。

从死罪变成流放,算是捡回一条命,可那条命,还能剩下多少?

案子判了,杨月楼被押往南京定案,等待刑部批文。

可就在这时,转机出现了。

光绪元年(1875年)正月,光绪皇帝登基,按惯例实行大赦,慈禧皇太后垂帘听政,亲自过目了一批重要案卷。

杨月楼的案子,摆到了她的案头。

慈禧是个资深京剧迷,经常点名让杨月楼进宫献艺,她认得这个年轻人,记得他演的猴王活灵活现。她看着案卷,发现这个案子判得太重——杨月楼虽然有违良贱不通婚的律法,但毕竟有婚书、聘礼,双方母亲同意,与“拐盗”性质不同。

慈禧提起朱笔,在案卷上批了字:

“虽罪有应得,但可得援免之例。”

意思是,罪是有的,但可以援引大赦条例减免。

最终,杨月楼被杖八十之后释放,斩监候的死刑,变成了活罪。

消息传到上海,《申报》第一时间发了消息。读者们一片唏嘘。

杨月楼被释放后,先是被押解回原籍安徽,后来又回到上海重操旧业,靠演戏维持生计。

可他的身体已经被打坏了,那一百五十棍打断了他的腿骨,也打断了他的精气神,他再也翻不了那些漂亮的跟头,再也演不了活灵活现的猴王。

他只能演些文戏,靠嗓子吃饭,可那些年的酷刑和牢狱之灾,嗓子也早已不复当年的清亮。

他勉强撑着,活到了光绪十五年(1889年),病逝于北京,终年四十五岁。

临死前,他让人把那件戏服穿在身上,那是他在上海唱《梵王宫》时穿的戏服,韦阿宝第一次看他的戏,就是这件。

他闭上眼睛,嘴角竟然有了一丝笑。

没人知道他笑什么。

韦阿宝呢?

她被发回娘家后,父亲与她断绝关系,母亲已死,族人视她为耻辱,她无处可去。

据记载,韦阿宝最终被送交善堂,由官媒择配。善堂是当时收容无家可归者的地方,由衙门做主将她任意许配给人——无论对方是残疾还是老朽。

没有人知道她嫁给了谁,没有人知道她死在哪一年。

只有一个传说:有人曾在杨月楼的坟前,见过一个头发花白的女人,跪在那里烧纸钱,她烧了很久,然后站起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没有人知道她是谁。

杨月楼案过去了近一百五十年。

今天的人回头看这个案子,会觉得荒唐——两情相悦,怎么就成了死罪?

可在当时,这案子一点都不荒唐,因为它撞上了好几条“硬规矩”:

第一条,良贱不通婚。戏子是“贱民”,良家女子不能嫁,嫁了就是犯法。

第二条,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私定终身,叫“淫奔”,要被戳脊梁骨的。

第三条,官府的权威不能挑战。叶廷眷判了案,《申报》却连篇累牍地批评,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事。

《申报》的介入,是这案子最大的变数,它让官府第一次感到了舆论的压力,虽然案子最终还是按官府的逻辑判了,可慈禧改判的时候,多多少少也受了舆论的影响。

这是中国历史上,媒体第一次在重大案件中发挥了作用。

杨月楼死了,韦阿宝死了,可他们留下的问题还在:爱情和规矩,到底哪个更重要?

一百多年后,这个问题依然没有标准答案。

也许,答案就在每个人心里。

可有一件事是确定的:那天晚上,如果那扇门没有被踹开,红烛会一直燃到天亮,盖头会被挑开,新郎会看见新娘的脸。

那是他们本该拥有的人生。

可历史没有如果。

只有那一眼。

一眼万年。

【本文参考资料】

1. 同治十二年十月至光绪元年《申报》相关报道

2.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同治朝军机处录副奏折》中杨月楼案相关档案

3. 徐珂《清稗类钞》“狱讼类”中“杨月楼狱”条

4. 陈灵海《“美猴王案”与近代中国转型》,《法制日报》2017年8月9日

5. 熊月之《上海通史》晚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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