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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曲解京剧名家李胜素采访内容,B站用户被判侵权并赔偿3万5千元

更新时间:2026-03-15 18:55  浏览量:1

日前,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公开了京剧名家李胜素女士与B站用户徐某萍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一案的结果。李胜素女士胜诉,徐某萍被判向原告李胜素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李胜素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开支共计35000元。因徐某萍未主动履行判决书中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星权律师事务所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5年7月16日,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简讯,透露哔哩哔哩弹幕网用户“梅**笠”(即徐某萍的账户)在网络平台持续公开发布针对李胜素女士的不实言论,恶意曲解李胜素女士针对香港演出的采访内容,并借此抹黑、诋毁李胜素女士的个人品德,对李胜素女士进行恶意人身攻击。上述用户之行为损害了李胜素女士的个人声誉,涉嫌严重侵犯李胜素女士的名誉权。

这已不是李胜素第一次因遭网络谣言、暴力而维权,2025年7月30日,星权律师事务所公开了北京西城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时年19岁的魏某信息网络在微信群‘李胜素粉丝全国后援七群’中发送侮辱性言语并配图对李胜素进行侮辱,后被民警查获。其恶意曲解京剧演员李胜素女士及于魁智先生在香港大公文汇的采访内容,持续发布、传播针对二委托人的侮辱、诽谤性言论,造谣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照片造黄谣”“恶意编造所谓‘于魁智先生曾撰写文章《痛并反思》’”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魏**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自2025年7月27日至2025年8月1日在北京市**区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李胜素是目前中国京剧的领军人物之一,师承齐兰秋、刘元彤、姜凤山、刘秀荣等京剧表演艺术家,是梅葆玖先生的入室弟子,中国京剧院国家一级演员,现任中国国家京剧院一团团长兼领衔主演。她工青衣、花衫,擅演《大保国》《二进宫》《宇宙锋》《红鬃烈马》《霸王别姬》《贵妃醉酒》等剧目,从1999年开始和艺术搭档于魁智合演新编剧目《弹剑记》《兵圣孙武》《大唐贵妃》等。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沈昭

场馆介绍
北京梨园剧场位于宣武区虎坊桥前门饭店内。由北京京剧院与前门饭店联合创建,1990年10月开业,以戏曲演出为主。剧场由演出厅、展示厅和展卖厅3部分组成。演出厅由剧场舞台和观众席组成,舞台台高8米,宽12... ... 更多介绍
场馆地图
宣武区永安路175号
乘14、15、23、25、102、105等路公共在永安路站下
梨园剧场